结婚恶俗的法律剖析与治理路径——以为核心视角

作者:立场简单 |

“结婚恶俗”?

“结婚恶俗”是指在婚姻缔结过程中,一些地方性、传统性的不良习俗和行为模式,这些行为与现代法律制度和社会文明程度相悖,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性、合法性和健康性。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高价彩礼、低龄早婚、恶俗婚礼仪式以及包办买卖婚姻等现象。

从法律角度而言,“结婚恶俗”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触犯了多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行为。由于部分地区的传统文化惯性、经济利益驱动以及法律宣传和执行力度不足等因素,“结婚恶俗”问题仍然在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

以《民法典》为主要法律依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策文件,对“结婚恶俗”的法律性质、表现形式及其治理路径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婚恶俗”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法律评价

结婚恶俗的法律剖析与治理路径——以为核心视角 图1

结婚恶俗的法律剖析与治理路径——以为核心视角 图1

1. 高价彩礼现象

高价彩礼是“结婚恶俗”的典型代表。一些地区为了维持的“面子”,男方家庭需要支付高额彩礼,甚至出现了“彩礼贷”等金融衍生品。这种行为不仅加剧了家庭经济负担,还可能导致婚姻关系中的不平等地位,进而引发家庭暴力或其他纠纷。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以结婚为名索要高额彩礼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司法实践中,法院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支持受害者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2. 低龄早婚现象

低龄早婚是另一个典型的“结婚恶俗”问题。一些未成年人在未满法定婚龄的情况下被安排结婚,这种行为不仅剥夺了其受教育和成长的权利,还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和心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纳入《民法典》),我国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任何违反法定婚龄的婚姻都是无效的,且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文化观念和法律意识薄弱,低龄早婚现象仍然存在。

3. 恶俗婚礼仪式

在些地区的婚礼中,存在“闹公婆”、“羞辱新娘”等恶俗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尊重人格尊严的基本原则,还可能构成侵权甚至犯罪。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在婚礼仪式中出现对新人的侮辱或诽谤行为,受害者可以依法维权,追究相关行为人及组织的责任。

4. 包办买卖婚姻现象

包办买卖婚姻是典型的封建残余。一些家庭通过“说媒”、“介绍”等方式,以金钱交易为手段,强制撮合婚配关系。

《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相关责任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中的拐女罪或其他相关罪名。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往往需要机关介入调查,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结婚恶俗”的法律治理路径

1. 完善立法框架

虽然《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结婚恶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随着社会发展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细化对于高价彩礼、低龄早婚等行为的处罚标准和执行机制。

2. 加强执法力度

执法部门应当加大对“结婚恶俗”的打击力度。对于违反《民法典》的行为,特别是涉及婚姻自由、财产侵占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要及时介入并严肃处理。要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3. 推动移风易俗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联合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婚俗的普及。通过公益广告、法律宣讲等方式,向公众传播现代婚姻观念,引导群众摒弃封建陋习,崇尚健康、文明、合法的婚嫁方式。

4. 发挥基层自治作用

在农村地区,“结婚恶俗”往往与地方性文化密不可分。需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修订村规民约等方式,明确禁止高价彩礼、低龄早婚等不良习俗,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结婚恶俗”的法律与社会双重治理思考

“结婚恶俗”问题的根源在于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价值观的冲突。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已经拥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框架来应对这些问题,关键在于落实执行和宣传教育;但从社会角度来看,仅仅依靠法律手段可能难以彻底消除这些不良习俗。

我们需要采取“法律 政策 文化”的综合治理模式。一方面,继续强化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作用;通过教育引导和社会监督,逐步改变落后观念,推动形成健康、文明、法治化的婚嫁新风。

结婚恶俗的法律剖析与治理路径——以为核心视角 图2

结婚恶俗的法律剖析与治理路径——以为核心视角 图2

“结婚恶俗”问题不仅是对个人权益的侵害,更是对社会文明程度的一种考验。通过对《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我们可以在法律层面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让婚姻回归其本质——与责任的结合。

只有在法治与文化的双重作用下,“结婚恶俗”现象才能得到根本遏制,从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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