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要生子的协议书:为确保生育权,双方达成协议》
夫双方,为欲成婚,欲子女以保障各自生育权,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
条 生育权保障
双方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确保双方生育权的实现,双方均有义务完成子女的生育。双方确认,生育子女是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基本义务,也是双方权利的体现。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
双方同意,子女的抚养权归各自所有。在子女出生后,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费用。子女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健康、安全等方面,均应得到充分保障。
《结婚前要生子的协议书:为确保生育权,双方达成协议》 图1
第三条 生育时间
双方协商确定,子女的生育时间应遵循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双方结婚后的合理期间内,如有生育能力,双方应努力完成生育任务。双方同意,如一方无法完成生育任务,另一方应给予支持和理解。
第四条 生育前的准备工作
双方同意,在生育子女前,应积极进行生育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检查、心理咨询、生育知识学习等方面。双方应共同参与生育前的准备工作,以保证子女的健康出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的规定,未完成生育任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等。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如本协议书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协议书的履行争议。
第七条 其他约定
双方同意,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