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公安机关调解流程及其实操作业指导
家庭暴力是我国社会中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家庭成员的健康、幸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及时、有效的调解处理。本文旨在阐述家庭暴力公安机关调解的流程以及其实操作业指导,以期为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家庭暴力公安机关调解流程
1. 受案及处警
当接到家庭暴力案件报警后,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受案登记,并立即进行处警。处警人员应当场进行调查、了解案情,并制作现场笔录。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进行现场勘查、保护现场,并将当事人送医救治。
2. 调解准备
家庭暴力公安机关调解流程及其实操作业指导 图1
在调解前,公安机关应当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调解的条件。对于符合调解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并通知当事人 prepare。当事人 prepare 完毕后,公安机关应当组织调解。
3. 调解过程
(1)调解员的选择。公安机关调解家庭暴力案件,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担任调解员,其中一名应当为女性。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心理知识以及沟通技巧。
(2)调解程序。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a. 向当事人介绍调解的目的、原则和程序,告知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或者申请法院诉讼。
b. 询问当事人的身份、住址、等基本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
c.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了解案件的事实、原因和证据。
d. 针对案件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平复情绪,达成共识。
e. 协商当事人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f. 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报告,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诉讼。
4. 调解结果
家庭暴力公安机关调解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
(1)调解成功。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调解失败。经调解,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达成协议后因某种原因无法执行。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3)准许撤回。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随时申请撤回调解。公安机关对于撤回调解的,应当记录相关情况。
家庭暴力公安机关调解实际操作业指导
1. 加强案件审查。公安机关在调解家庭暴力案件时,应当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对于不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诉讼。
2. 注重调解员的专业素质。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心理知识和沟通技巧,能够有效地进行调解工作。公安机关应当加强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
3. 强化调解程序的规范性。公安机关在进行家庭暴力调解时,应当遵循规范的程序,确保调解的公正、公平和公开。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应当注重沟通技巧,帮助当事人平复情绪,达成共识。
4. 注重调解结果的执行。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对于无法执行的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诉讼。
家庭暴力公安机关调解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维护家庭成员的健康和幸福具有重要作用。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家庭暴力案件的调解工作,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规范调解程序,强化调解结果的执行,为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