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家庭关系协议书》
协议书概述
根据我国《婚姻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父母与子女之间家庭关系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书主体
甲方:父母姓名
乙方:子女姓名
协议内容
1. 子女长大成人后,应承担起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具体包括:
(1)在父母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时,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医疗费用的报销,直至父母去世;
(2)在父母生活不能自理时,承担起父母的生活费用;
(3)对父母进行精神慰藉,关心父母的身心健康。
《父母家庭关系协议书》 图1
2.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干涉子女的合法权益。
3. 子女应尊重父母的意见和决定,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不正当行为。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1. 本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受迫、欺诈等情况。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修改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父母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愿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共同维护家庭和睦、亲情和谐。
敬请甲乙双方珍视本协议,共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