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新规最新:解析热门法律问题
《南京离婚律师新规》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对于离婚诉讼的程序、证据规则、子女抚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的权利保障也进一步明确了规定。作为一名南京离婚律师,就该规定中的一些热门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离婚诉讼的程序
南京离婚律师新规最新:解析热门法律问题 图1
1. 离婚诉讼的提起
离婚诉讼由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提起,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书、居民、婚姻状况证明等证据。
2. 离婚诉讼的审判
离婚诉讼应当由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则应当准予离婚。
3. 离婚诉讼的判决
离婚诉讼的判决由人民法院作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权益,作出判决。
证据规则
1. 证据的收集和提供
在离婚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提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证据。
2. 证据的采纳和运用
在离婚诉讼中,证据的采纳和运用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权宜性和可靠性等原则,对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采纳或者不采纳的决定。
子女抚养
1. 子女抚养的归属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归属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子女的年龄、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2. 子女抚养的抚养费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抚养费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确定。父母双方都有能力抚养子女,应当共同承担子女抚养费。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则应当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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