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不请律师如何陈述事实与请求?》

作者:立场简单 |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基于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在我国,离婚诉讼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多,很多当事人会选择聘请律师进行代理。也有部分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请律师,如何陈述事实和请求呢?探讨在离婚诉讼中,不请律师如何陈述事实与请求。

《离婚诉讼:不请律师如何陈述事实与请求?》 图1

《离婚诉讼:不请律师如何陈述事实与请求?》 图1

陈述事实

在离婚诉讼中,陈述事实是请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重要依据。陈述事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婚时间与情况。当事人应当陈述双方的结婚时间、地点、原因等情况。如:双方于 日登记结婚等。

2. 婚姻关系现状。当事人应当陈述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现状,如:双方是否住在一起、是否互相扶持等。

3. 离婚原因。当事人应当说明导致双方离婚的原因,如:性格不合、家庭暴力、经济问题等。

4. 双方财产情况。当事人应当说明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各自的个人财产情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5. 子女抚养问题。当事人应当说明子女的抚养问题,如:子女的年龄、抚养权归属等。

6. 其他相关事项。当事人还应当陈述其他与离婚诉讼相关的事项,如:双方是否签订过婚姻协议、是否有过错等。

在陈述事实时,当事人应当尽量客观、真实地陈述,并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陈述事实应当遵循逻辑性、条理性原则,使得法官能够轻松理解。

请求

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请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说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3. 财产分割。离婚时,双方应当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

4. 精神损害赔偿。如一方在婚姻关系中遭受精神损害,另一方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在请求法院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请求应当明确、具体,便于法院审理。

离婚诉讼中,不请律师陈述事实与请求并不困难。陈述事实时,应当客观、真实,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请求时,应当明确、具体,便于法院审理。虽然不请律师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当事人仍可以通过努力,完成离婚诉讼的陈述与请求。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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