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无子,离婚后的人生如何继续?
正统法言法语
余生之计,非同小可。然一旦遭遇20多年无子之困,离婚之后,人生又当如何继续?法律之工作者,当思之深矣。
依我国法律,离婚损害了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自离婚之日起,双方均得享有自由之身。然离婚后,子女之抚养、探视等事项,仍需双方协商处理。如双方协商无果,可依法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子女之抚养,系离婚后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双方应协商确定子女之抚养方式、抚养地点等事项,如协商一致,得向法院申请判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根据双方之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子女之探视,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之权利与义务。双方应协商确定子女之探视时间、地点等事项,如协商一致,得向法院申请判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根据双方之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然离婚后,双方亦得享受生活之权利。离婚后,双方均得按照法律规定,继续履行离婚时所订之财产分割协议,维护各自之财产权益。如双方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另一方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后,双方均得享受健康之权利。如一方患有疾病,另一方应承担医疗费用之责任。如一方因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应承担照顾之责任。
然人生非仅 limited于此。离婚后,双方均可重新规划人生。如双方愿意,可重新建立家庭,生育子女,享受婚姻之幸福。如双方无意重新建立家庭,可选择其他之生活方式,如单身生活、养犬等,享受生活之乐趣。
离婚后的人生,非同小可。然如能依法处理子女之抚养、探视等事项,维护各自之权益,双方均可重新规划人生,享受生活之乐趣。法律之工作者,当思之深矣。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