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矛盾纠纷处理的公告》
公告称:为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障婚姻家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监督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适用于我国离婚矛盾纠纷的处理。
离婚矛盾纠纷的定义
离婚矛盾纠纷,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因离婚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包括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不离等情形。
离婚矛盾纠纷的处则
(一)依法办事。离婚矛盾纠纷的处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婚姻家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平公正。离婚矛盾纠纷的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理。
(三)注重调解。离婚矛盾纠纷的处理应当注重调解,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尽量避免采用诉讼方式解决。
离婚矛盾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可以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协商无效,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离婚诉讼,并在收到诉讼请求后,进行审查。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协商不离。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不离婚,但经婚姻登记机关通知后,双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视为离婚。
离婚矛盾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申请。离婚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
(三)调解。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对离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调解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离婚意愿、离婚原因、离婚财产分割等。
(四)登记。经调解达成一致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颁发离婚证书。
离婚矛盾纠纷的处理效力
离婚证书是离婚的法定证明。离婚证书发出后,离婚手续视为完成。夫妻双方应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离婚矛盾纠纷处理的公告》 图1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婚姻登记机关。
(三)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解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