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老外离婚,原因让人惊讶!》
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在我国购房、生活、工作。在婚姻家庭问题上,东西方观念的差异却时常引发关注。这不,一桩因离婚原因让人惊讶的老外故事就引发了热议。
Case 事例
《因为老外,原因让人惊讶!》 图1
在某城市,一名外国男子与我国女子结婚并共同生活多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最终诉至法院要求。令人惊讶的是,这名男子提出的原因竟然是:我国女子 practice 怀孕 了。
法 律 评 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婚姻家庭权利和义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经人民法院判决,方准。”本案例中,外国男子与我国女子结婚,应视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婚姻家庭权利和义务。
在诉讼中,外国男子却以女子怀孕为由提出,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准予。”可知,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而非一方单方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的原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外国男子在未与我国女子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并以此为理由,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例中外国男子提出的理由显然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共同协商、共同判断,不能单方面提出。对于外国人在我国购房、生活、工作等问题,也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惯,尊重我国社会道德,维护我国法治秩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