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离婚彩礼退还标准公布,具体规定在这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离婚彩礼的退还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陕西省财政厅、司法厅、公安局近日联合发布了《陕西省离婚彩礼退还标准》,现予以公布。
离婚彩礼退还的原则
(一)双方协商一致原则。离婚彩礼的退还,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进行。离婚彩礼的协商应当遵循诚信、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定标准原则。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参照《陕西省离婚彩礼退还标准》规定的标准进行退还。
离婚彩礼退还的具体标准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自愿放弃或者赠与财产的,离婚时按照约定处理。
陕西省离婚彩礼退还标准公布,具体规定在这里 图1
(二)离婚时,一方当事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将离婚彩礼退还给当事人:
1. 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过的;
3. 一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示放弃或者赠与离婚彩礼的。
(三)离婚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比例退还。
(四)一方当事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特定期限,离婚时已经超过该期限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不进行彩礼退还。
离婚彩礼退还的程序
(一)离婚彩礼退还,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离婚彩礼退还申请;
2. 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等有效证件;
3.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据。
(二)离婚彩礼退还申请应当提交至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离婚彩礼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一)离婚彩礼退还,不得借婚姻关系纠纷或者离婚彩礼退还之机,制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欺诈、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二)离婚彩礼退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公安局
2023年2月24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