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填写指南》
离婚夫妻在的共同财产申报与分割,是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夫妻应当如实申报共同财产,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实。为此,我们特制定本《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填写指南》,以帮助离婚夫妻正确、完整地填写申报令,确保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
申报令的填写主体与时间
1. 申报主体: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填写主体为离婚诉讼双方,即申请离婚的甲方和申请离婚的乙方。
2. 申报时间: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填写时间自离婚诉讼提起之日起算,至人民法院审查核实之日止。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共同财产申报令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查核实工作。
申报内容的种类与要求
1. 财产种类:共同财产包括房地产、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企业、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其他财产等。
2. 申报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应当包括以下
(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等;
(2)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3)共同债务的情况,包括共同债务的种类、金额、期限、偿还方式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意见、特殊事项等。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填写指南》 图1
3. 申报方式:共同财产申报令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可以使用打印或者手写的方式。
申报程序与注意事项
1. 申报程序:
(1)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离婚诉讼提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共同财产申报令;
(2)人民法院收到共同财产申报令后,应当及时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查核实;
(3)人民法院完成审查核实后,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报内容和法律规定,作出共同财产分割的判决。
2. 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共同财产,不得故意隐瞒或者虚报;
(2)共同财产申报令应当详细、准确、完整地列明共同财产的情况,以便人民法院审查核实;
(3)双方当事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审查核实工作,如有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共同财产,并配合人民法院的审查核实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