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条款是否有效?法院最新判例揭秘》
离婚作为人生的一大重要决策,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和权益保障。在离婚协议中,一些看似合理的“条款”时常被提出,如“无论双方是否生育子女,均不得再次结婚”、“夫妻双方必须承担共同债务”等。这些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对一方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备受争议。随着法院判例的增多,关于离婚协议中“条款”的效力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
离婚协议中“条款”的种类及危害
1. 限制人身自由条款
一些离婚协议中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不得再次结婚、不得与第三者发展恋爱关系等,此类条款限制了夫妻的人身自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2. 财产权益条款
离婚协议中常见的“条款”还包括夫妻双方必须承担共同债务、共同生活期间所购房产归一方所有等。这些条款往往对承担债务的一方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3. 子女抚养权益条款
一些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条款也存在问题,如“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等。这种条款将抚养费用负担全部 or 大部分在于一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法院最新判例揭秘
1. 法院 judgment(2017)京01民终10230号
在该案中,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双方必须承担共同债务的条款无效。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2. 上海法院 judgment(2018)沪73民终4431号
在该案中,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双方不得再次结婚的条款无效。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应当先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关于禁止再婚的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离婚协议中的“条款”是否有效?法院最新判例揭秘》 图1
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往往对一方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随着法院判例的增多,关于离婚协议中“条款”的效力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在离婚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涉及“条款”,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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