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丈夫患病离婚,如何妥善处理?

作者:狂暴丶病娇 |

夫妻子居,本为夫妻共同生活之基础。然夫妻子居期间,或因疾病、事故等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此时离婚作为一种解决方式,亦系夫妻双方之权利。然离婚后,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之处理,却非易事,须當谨慎为之。就分居期间丈夫患病离婚,如何妥善处理的问题,作一探讨。

离婚之法律要件

离婚,系夫妻双方基于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维持婚姻关系,经协商一致,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经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准予离婚之法律行为。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准予离婚。”

共同财产之处理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系夫妻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确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将共同财产中属于夫妻双方个人财产的部分,依法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约定将共同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依法进行分割。

分居期间丈夫患病离婚之特殊情况

夫妻子居期间,丈夫患病,如夫妻子居一方的治疗、生活费用等,系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然此时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丈夫患病亦非离婚的法定理由,此时离婚请求,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依法审查。

分居期间丈夫患病离婚,如何妥善处理? 图1

分居期间丈夫患病离婚,如何妥善处理? 图1

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共同协商结果,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确定。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将共同财产中属于夫妻双方个人财产的部分,依法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约定将共同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依法进行分割。

离婚后生活费用的处理

离婚后,夫妻双方生活费用之处理,可以根据双方的共同协商结果,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确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双方实际情况,合理分担生活费用。

离婚之法律效力

离婚之法律效力,系夫妻双方基于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维持婚姻关系,经协商一致,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经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准予离婚之法律行为。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遵守离婚之法律效力,各自安歇生活,互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

分居期间丈夫患病离婚,夫妻双方应当冷静分析情况,合理协商处理共同财产,遵守离婚之法律要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离婚后双方亦应遵守离婚之法律效力,互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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