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拆迁未走的房屋可以确权吗?法律解答在此
拆迁未走的房屋可以确权。确权,是指对房屋产权进行确认,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拆迁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拆除,并给予房屋所有权人一定的补偿。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除房屋未完成产权转移手续,那么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关于拆迁未走的房屋是否可以确权,我国的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确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应当依法登记,未登记的房屋不得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如果被征收房屋未完成产权转移手续,那么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前,其所有权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如果被征收房屋未完成产权转移手续,那么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前,其使用权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如果被征收房屋未完成产权转移手续,那么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前,其价值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拆迁未走的房屋可以确权吗?法律解答在此 图2
如果被征收房屋未完成产权转移手续,那么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前,其收益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拆迁未走的房屋可以确权。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其使用权、价值、收益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拆迁未走的房屋可以确权吗?法律解答在此图1
房屋拆迁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进行拆除的行为。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房屋未完成拆除的情况。对于拆迁未走的房屋,是否可以进行确权呢?围绕这一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解答。
确权概念及原则
确权,是指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状况进行确认、核实和记载的一种法律行为。确权原则,是指在确权过程中,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拆迁未走的房屋的法律地位
拆迁未走的房屋,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房屋尚未被拆除或者虽已拆除,但原房屋权利人尚未办理房屋确权手续的房屋。对于拆迁未走的房屋,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原房屋权利人应当依法申请房屋确权。
拆迁未走的房屋确权申请及法律后果
1. 申请方法
申请房屋确权,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房屋权属证明,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3)房屋权属调查报告,包括房屋权属登记情况、房屋现状等;
(4)其他相关材料,如拆迁许可证、拆除通知等。
2. 法律后果
在房屋确权申请审核通过后,原房屋权利人将获得房屋确权证书。房屋确权证书是权利人依法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如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确权,法律法规将视为权利人放弃权利,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将房屋权属登记给他人。
拆迁未走的房屋确权的法律依据
1. 《物权法》百二十四条:物权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物权不生效。
2. 《物权法》百二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权属登记,应当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申请登记。
3.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屋确权申请,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由登记机构依法审核。
拆迁未走的房屋,原房屋权利人应当依法申请房屋确权。如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确权,将依法丧失权利。在确权申请审核通过后,原房屋权利人将获得房屋确权证书,依法享有房屋权利。
法律解答在此,希望对拆迁未走的房屋权利人有所帮助。如遇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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