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传销犯罪的刑法处理方法研究

作者:对你在意 |

传销犯罪概述及法律界定

(一)传销的基本定义与特征

传销(Pyramid Selling),原指一种以金字塔形式组织的销售模式,其本质是以招募下线、发展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的商业手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传统直销模式与传销之间的界限愈发模糊,尤其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的背景下,传销行为呈现出线上线下结合的趋势。

根据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当前我国法律框架下的传销犯罪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作为报酬依据,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参加资格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剥削性、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

(二)传销犯罪与相关概念辨析

在司法实践中,厘清传销犯罪与其他相近法律概念的关系至关重要。以下四项区分尤为关键:

1. 直销 vs 传销:二者虽在外形上存在相似之处,但直销以销售业绩为主要考核指标,而传销则过度依赖招募下线人数。

传销犯罪的刑法处理方法研究 图1

传销犯罪的刑法处理方法研究 图1

2. 团队计酬 vs 非法传销:团队计酬模式强调通过实际销售获得的回报,而非法传销组织则过分夸大招募人员的作用。

3. 非法集资 vs 传销:虽然两者的资金运作方式有交叉点,但前者更侧重于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特征,后者则是以人员发展作为核心环节。

我国传销犯罪的法律规制路径

(一)历史沿革与重点立法

当前对传销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重要历史时期:

1. 2021年《批复》:首次将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导致社会危害后果严重的组织者纳入非法经营罪的打击范围。

2. 2025年《刑法修正案(五)》:正式在《刑法》第24条中增加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明确其构成要件及刑罚条款。

3. 2010年《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界定传销行为的关键要素。

(二)现行刑法体系中的传销犯罪

现行《刑法》第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为名,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利益,引诱、胁迫他人继续参加,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关联法律制度的相互配合

在传销犯罪的打击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呈现出协同治理特点:

1. 民事规范: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2. 刑事法律: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外,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等多个罪名。

3. 行政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日常监管处罚。

司法实务中的重点难点

(一)定性与定量并行的入罪标准

1. 定性方面:

要求以传销作为核心商业模式;

强调引诱、胁迫他人加入的组织特征。

2. 定量方面:

一般以参与人数为核心界定情节严重程度,如发展下线层级和人数统计方法。

(二)罪数形态复杂化应对

近年来出现的网络传销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1. 刑罚适用选择的困惑:组织者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个罪名。

2. 共同犯罪认定的特殊性:需要区分不同参与者在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电子证据采集与运用

随着"互联网 "时代的全面到来,传销组织往往依托于网络平台进行招募和发展下线。这就要求司法机关:

传销犯罪的刑法处理方法研究 图2

传销犯罪的刑法处理方法研究 图2

1. 提高技术取证能力;

2. 规范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程序。

预防与打击并重的综合治理思路

(一)加强立法完善

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条文,明确传销模式的法律定性标准,网络传销、跨境传销等新型犯罪形态。

(二)强化行政执法力度

1. 提高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效率;

2. 建立健全涉嫌传销线索的信息共享机制。

(三)深化社会治理创新

1.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对传销行为的辨识能力;

2. 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规范直销行业发展。

面对传销犯罪不断翻新的作案手法和复杂的社会危害性,需要执法司法机关持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在严厉打击的注重源头治理,构建起"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

3.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婚姻家庭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