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刑法学的建立与完善:从秩序法益观到利益法益观的转变

作者:不如绿了他 |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进步,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诸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严重威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刑法手段规制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成为学界和实务界的重点关注问题。从金融刑法的基本理论出发,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探讨我国金融刑法学的建立与完善路径。

金融刑法的立法基础与理论发展

1. 金融刑法的概念与范围

金融刑法是指适用于金融领域的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存贷款、证券交易、保险理赔等活动中的犯罪行为,以及投资者、消费者在参与金融活动中可能涉及的犯罪行为。

2. 传统法益观与现代利益法益观的对比

金融刑法学的建立与完善:从秩序法益观到利益法益观的转变 图1

金融刑法学的建立与完善:从秩序法益观到利益法益观的转变 图1

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多采用“秩序法益观”,强调维护金融市场运行秩序的重要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财产保护需求的提高,“利益法益观”逐渐成为新的理论焦点。“利益法益观”更注重对个体经济权益的保护,使得金融刑法在规制犯罪时能够更加精准地打击侵害投资者、储户等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

3. 现行法律框架下的金融刑法体系

目前,我国关于金融领域的刑事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其中涉及金融犯罪的条文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运用客户资金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司法解释也为金融犯罪的具体认定提供了操作性指引。

互联网技术发展对金融刑法的影响

1. 区块链技术与金融创新

区块链作为一项技术,在提升金融效率方面具有巨大潜力。一些不法分子也试图利用其去中心化特点实施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行为。如何在鼓励技术创新的防范技术滥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规路径探索

东南大学法学院欧阳本祺教授指出,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建立刑事合规制度,以预防和控制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刑事风险。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条路径入手:(1)以刑法为主要参照,制定内部合规手册;(2)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定期开展法治培训;(3)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合规评估。

金融刑法学的完善建议

1. 健全罪名体系

当前刑法中关于金融犯罪的罪名设置较为零散,部分新型金融犯罪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建议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刑法,增加与互联网金融、 fintech 等领域相关的刑事规范。

2. 统一司法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导致对同一罪名的认定标准不一。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应进一步统一司法解释,明确犯罪构成要件及量刑指导意见。

3. 加大预防宣传力度

通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加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合规意识。

金融刑法学的建立与完善:从秩序法益观到利益法益观的转变 图2

金融刑法学的建立与完善:从秩序法益观到利益法益观的转变 图2

金融刑法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不仅需要法律理论上的创新突破,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调整。我们应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础上,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金融刑法体系朝着更加科学、完善的的方向发展,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经济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文综合参考了张三等学者的研究成果,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分析。)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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