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指南:为您提供便捷服务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的不断扩大,涉外婚姻登记办理业务日益增多。为了确保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本指南主要包括南宁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内容,希望对广大申请人提供帮助。
南宁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流程
(一)申请
1. 申请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女双方,并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 双方均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婚姻登记申请表》。
3.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如实提供个人情况和婚姻状况,不得弄虚作假。
(二)受理
1.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对申请人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2.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场进行办理。无法场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内容
1.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应真实、有效。
2.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应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四)登记
1.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应按照《婚姻登记申请表》的内容进行登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婚姻登记机关应在办理婚姻登记后3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结婚证》。
南宁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1. 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2)户口本:原籍户口本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内容。
(3)婚姻状况证明:如离婚证明、丧偶证明、 Widowed 证明等。
(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3张。
2. 申请人为外国公民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照片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如离婚证明、丧偶证明、 Widowed 证明等。
南宁涉外婚姻登记理指南:为您提供便捷服务 图1
南宁涉外婚姻登记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按照本指南的指引,准备齐全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在理婚姻登记时,应遵守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
3. 婚姻登记机关在理婚姻登记时,应对申请人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情况,应依法予以处理。
4. 婚姻登记机关应在理婚姻登记后3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结婚》。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结婚。
南宁涉外婚姻登记理指南旨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婚姻登记机关将严格依法事,确保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希望广大申请人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