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涉外婚姻证明材料 guide

作者:听闻野浪 |

沈阳涉外婚姻证明材料指南

沈阳涉外婚姻是指在沈阳地区发生的涉及外国公民与我国公民的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涉外婚姻应当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涉外婚姻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文旨在为沈阳涉外婚姻当事人提供一份详细的证明材料指南。

结婚登记

1.双方当事人应当携带以下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申请书;

(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

(5)婚姻介绍人证明(如有);

(6)其他可能影响婚姻登记的材料(如有)。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应当发放结婚证。

办理离婚

1.离婚登记

(1)双方当事人应当携带以下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离婚申请书;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

(6)结婚证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为“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应当发放离婚证。

涉外婚姻证明

1.结婚证明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

(5)婚姻介绍人证明(如有);

(6)其他可能影响婚姻登记的材料(如有)。

2.离婚证明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沈阳涉外婚姻证明材料 guide 图1

沈阳涉外婚姻证明材料 guide 图1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证;

(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

(5)婚姻介绍人证明(如有);

(6)其他可能影响婚姻登记的材料(如有)。

其他注意事项

1.涉外婚姻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审查。

2.涉外婚姻当事人应当遵守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不得弄虚作假。

3.如涉外婚姻当事人涉及房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应当提前与婚姻登记机关沟通,并提交相关材料。

4.如涉外婚姻当事人对婚姻登记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沈阳涉外婚姻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涉外婚姻证明等方面。涉外婚姻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遵守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如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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