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指南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便宿迁市涉外婚姻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旨在为涉外婚姻当事人提供准确、清晰、便捷的服务。
办理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机关
涉外婚姻当事人应向宿迁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路168号。
(二)结婚登记条件
1. 男女双方均年满20周岁;
2. 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男女双方均无子女;
4. 男女双方系自愿结婚。
(三)结婚登记程序
1. 双方当事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介绍信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将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当事人需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
3. 双方当事人需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谈话,互相告知遵守婚姻法规定,履行婚姻义务;
4.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人的申请、资料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双方当事人需在结婚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婚姻登记机关将发放《结婚登记证》。
办理离婚登记
(一)离婚登记机关
涉外婚姻当事人应向宿迁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路168号。
(二)离婚登记条件
1. 双方当事人均年满20周岁;
2. 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双方当事人均无子女;
4. 双方当事人系自愿离婚。
(三)离婚登记程序
1. 双方当事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将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当事人需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
3. 双方当事人需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谈话,互相告知遵守婚姻法规定,履行离婚义务;
4.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人的申请、资料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双方当事人需在离婚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婚姻登记机关将发放《离婚登记证》。
宿迁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指南 图1
其他注意事项
1. 涉外婚姻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应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 涉外婚姻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应遵守婚姻登记机关的安排,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手续;
3. 涉外婚姻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4. 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双方当事人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是涉及个人隐私和家庭和谐的重要事务,希望广大涉外婚姻当事人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共同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