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涉外婚姻办理结婚证指南
上海市涉外婚姻办理结婚证指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涉外婚姻的安全、合法,确保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上海市公安局事业发展中心婚姻登记机关(以下简称“市 cop)特定制定本指南,以指导申请人在上海市办理涉外结婚证。
结婚登记的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
2. 申请人在上海市具有稳定的生活条件。
3. 申请人与另一方均无近亲关系。
4. 申请人在上海市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承担办理结婚证所需费用。
结婚登记的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事业发展中心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证: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3张;
(4)填写好的结婚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应在填写申请表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如有虚假陈述,将依法追究申请人责任。
3.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当事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
4. 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制、查询、审查。
结婚证领取
1. 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
2. 婚姻登记机关在发放结婚证时,将向当事人收取一定的结婚证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结婚证的有效期限
上海涉外婚姻办理结婚证指南 图1
1. 结婚证自领取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
2. 期间,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居住在上海。
3. 若双方当事人因故需要提前解除婚姻关系,应提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
结婚证的补办
1. 若双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结婚证,应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 申请补办时,双方当事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3.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补办材料后,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当事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补办后的结婚证。
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在办理涉外结婚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婚姻登记机关咨询。
2. 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上海市公安局事业发展中心婚姻登记机关负责解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