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办理涉外婚姻公证的指南》

作者:不如绿了他 |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涉外婚姻越来越多地进入我国公民的生活。为了方便市民办理涉外婚姻公证,保障涉外婚姻合法有效,无锡市公证处特制定本指南,以帮助市民详细了解办理涉外婚姻公证的程序、条件和所需材料。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我国办理涉外婚姻公证的市民。以下情况不适用于本指南:

《无锡办理涉外婚姻公证的指南》 图1

《无锡办理涉外婚姻公证的指南》 图1

1. 涉及内地居民与台湾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婚姻关系的公证;

2. 涉及外国公民与我国公民办理婚姻关系的公证;

3. 涉及外国公民与我国公民办理婚姻关系的涉外公证。

公证办理程序

1. 双方当事人需在办理涉外婚姻公证前,先至无锡市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审核其身份信息、婚姻状况等;

2. 双方当事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结婚登记证明: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近期免冠照片各2张;

(3)application for marriage certificate form(婚姻证书申请表);

(4)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房产证明、车辆登记证等。

3. 双方当事人应在办理公证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取得结婚登记证明。

4. 公证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办理公证时,由公证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5. 双方当事人应在办理公证时,由公证处工作人员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应的公证费用。

公证所需材料

1. 结婚登记证明: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2. 双方当事人近期免冠照片各2张;

3. application for marriage certificate form(婚姻证书申请表);

4.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房产证明、车辆登记证等。

其他注意事项

1. 办理涉外婚姻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不实情况,公证处有权拒绝办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 办理涉外婚姻公证,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公证处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 办理涉外婚姻公证,双方当事人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证处有权拒绝办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通过本指南的指导,相信市民办理涉外婚姻公证会更加顺利。本指南仅供参考,市民在办理涉外婚姻公证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如有疑问,可咨询无锡市公证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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