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收养法:超生儿权益保障与家庭收养实践
自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收养法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新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关系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对收养程序、收养范围、收养申请、收养审查、收养手续以及收养后的家庭生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在新的法律背景下,如何确保超生儿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家庭收养实践又如何得以有效推进呢?从这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超生儿权益保障
1. 收养关系的建立与终止
收养关系的建立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在收养关系中,收养人应当对被收养人的权益给予充分保障,并承担收养期间的抚养、教育等责任。被收养人则应当对收养人的权益给予充分尊重,并协助收养人完成抚养任务。收养关系的终止则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收养人因故无法继续履行收养职责、被收养人年满18周岁、被收养人自行放弃收养等。
2. 超生儿权益保障 special status
超生儿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新收养法明确规定,超生儿与正常出生的婴儿在权益上应当享有同等地位。在收养实践中,超生儿的收养条件与正常婴儿应当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超生儿而对其进行歧视。在收养程序上,超生儿与正常婴儿应当享有同等权利。
家庭收养实践
1. 收养申请与审查
收养申请应当由被收养人或者其父母、祖父母、外祖母等近亲属提出。在收养审查方面,应当对申请人的人身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方面进行审查。收养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性。
2. 收养手续与办理
收养手续的办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包括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相关手续培训、参加相关考试等。收养手续的办理应当由申请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在办理收养手续过程中,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新民法典收养法:超生儿权益保障与家庭收养实践 图1
3. 收养后的家庭生活
收养关系建立后,收养人应当对被收养人承担起抚养、教育等责任。被收养人则应当对收养人给予充分尊重,并协助收养人完成抚养任务。在家庭生活中,收养人应当关心被收养人的身心健康,尊重其意愿,共同营造和谐、和睦的家庭氛围。
新民法典收养法的颁布实施,为超生儿权益保障与家庭收养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在实践中,应当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确保超生儿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推动家庭收养实践的有效开展,为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