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七条:收养程序与禁止收养情形
收养法第七条是关于收养程序的规定。该条款主要涉及收养申请、收养审查和收养登记三个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收养申请。具有收养能力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收养申请。这里的“具有收养能力的人”指的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申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收养意愿、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经济能力等方面的材料。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收养审查。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收养申请进行审查,主要查看申请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的资格符合收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请人提交收养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果申请人的资格不符合收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拒绝申请人的收养申请。
收养登记。在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申请人收养申请后,申请人应当提交收养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及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健康状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收养登记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人民法院应当为被收养人办理收养手续,并通知申请人。收养手续办理完成后,被收养人即成为申请人指定的收养人。
收养法第七条对收养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收养申请、收养审查和收养登记三个环节。通过这一条款,可以确保收养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被收养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七条:收养程序与禁止收养情形图1
收养法第七条是关于收养程序与禁止收养情形的规定。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在收养过程中应当遵守的程序和禁止收养情形,为收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收养程序
收养程序是指在完成收养前的相关程序,包括收养申请、审查、批准、领养等步骤。根据收养法第七条的规定,收养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收养申请
收养申请应当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人资格证明、被收养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收养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被收养人的身份、收养人的家庭情况等。
3. 批准
符合条件的收养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批准。收养人应当与被收养人达成协议,并签订收养协议。
4. 领养
被批准收养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领养。人民法院应当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通知到庭,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面对面协商,达成一致后办理领养手续。
禁止收养情形
根据收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收养:
1. 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被收养。但是,收养人可以对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收养,并承担收养所需的费用。
2. 智力障碍、精神疾病或者有其他疾病、残疾的未成年人
智力障碍、精神疾病或者有其他疾病、残疾的未成年人不得被收养。收养人不得歧视智力障碍、精神疾病或者有其他疾病、残疾的未成年人。
3. 具有法律规定的禁止收养情形的
根据法律规定的禁止收养情形,收养人不得收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七条:收养程序与禁止收养情形 图2
(1) 未满十八周岁,但已满十六周岁,因自身行为能因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
(2) 有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正常与人交往的未成年人;
(3) 有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不能正常与人交往的未成年人;
(4) 具有社会恶习,不能正常与人交往的未成年人;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收养的未成年人。
收养法第七条对收养程序与禁止收养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收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只有遵守收养程序,才能确保收养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只有明确禁止收养情形,才能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