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协议有效期的规定与操作指南》
关于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协议有效期的规定与操作指南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夫妻之间互相赠与的财产。”基于此法条, many 家庭选择通过签订“关于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关于协议的有效期限问题,却一直存在争议。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相关部门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协议有效期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协议的有效期限问题进行了明确。围绕“规定”进行展开,详细介绍关于协议有效期的规定及其操作指南。
关于规定
《关于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协议有效期的规定与操作指南》 图1
根据规定,赡养老人协议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协议约定的年龄截止日终止。协议约定的年龄,是指协议中约定的老人开始享受赡养的年龄。
规定中还明确了协议的无效情形。当父母双方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无劳动能力且依靠子女维持生活的情况下,赡养老人协议无效。如果子女放弃赡养老人或者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协议也会无效。
关于操作指南
1. 协议的签署
签订赡养老人协议前,双方应当充分沟通,明确协议的内容,包括赡养金额、时间、方式等。协议应当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并保存在双方手中。
2. 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赡养义务。
3. 协议的终止
当老人开始享受赡养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