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赡养老人诉状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一条、第五两条、第五三条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两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诉状模板。
诉状名称
子女不赡养老人诉状
当事人信息
原告: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
被告: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履行赡养原告的义务,承担养老、医疗等费用;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1.原告系被告的的父母,被告系原告的子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告有赡养原告的义务;
3.被告未能履行赡养义务,原告因此受到生活、精神等方面的损害;
4.被告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和赔偿责任。
证据
1.被告的赡养义务书面承诺;
2.原告的病历、医疗费用的单据等证据;
3.其他证据:证明原告身份证明、证明原告受到损害的证据等。
送达地址及
原告:
地址:
:
被告:
地址:
:
审慎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诉状副本应当交付双方当事人,并在当事人之间交换。当事人交换诉状副本时,应当互换相同数量的页码,并保持诉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当事人对诉状副本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在交换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提出的答辩意见回复。
审慎审理,
审判员:
日期:
其他说明
1.本诉状模板仅供参考,实际诉讼中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2.在诉讼过程中,的原告和被告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本诉状的制备和递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这条的规定,本诉状应当自收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诉讼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应当依法参加诉讼。
请务必按照以上模板制作诉状,并在诉讼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