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多个子女赡养老人分摊政策的通知

作者:很冷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个税多个子女赡养老人分摊政策通知如下:

分摊方式的确定

个税多个子女赡养老人,可以根据父母年龄及子女数目的不同,采取分摊方式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父母均健在,子女数目在2人以上,可以平均分摊。

2. 父母中有一人健在,另一人已去世,子女数目在2人以上,可以平均分摊。

分摊比例的确定

1. 父母健在,子女数目在2人以上,分摊比例为每个子女赡养父母每月分摊额度乘以子女数目的平均数,计算方式如下:

(1)每个子女每月分摊额度=父母月退休金/子女数/2

(2)子女数目的平均数=子女数/2

2. 父母中有一人健在,另一人已去世,子女数目在2人以上,分摊比例为每个子女赡养父母每月分摊额度乘以子女数目的平均数,计算方式如下:

(1)每个子女每月分摊额度=父母月退休金/子女数/2

(2)子女数目的平均数=(子女数-已去世子女数)/2

分摊扣除限额

每个子女每月分摊额度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其他事项

1.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 本通知解释权归税务总局。

3. 本通知如有变更,将及时公布在上,并以官方公告形式通知。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

日期:2023年2月24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婚姻家庭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