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时间的政策通知

作者:各不打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时间的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时间的政策通知 图1

关于调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时间的政策通知 图1

背景和目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为了缓解家庭养老压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我国政府一直在逐步完善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政策。本次调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时间,旨在更好地发挥政策的优势,促进家庭和谐,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具体措施

(一)调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标准

1. 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标准调整为每年2万元。

2. 扣除时间的计算方法为:被赡养人年迈需由纳税人承担的部分月平均收入额,减除20%的基本免税额后,再按照20%的税率计算扣除额。

(二)调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适用范围

1. 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适用范围扩大至年满60岁的老年人。

2. 纳税人为年满60岁的老年人承担赡养费用,可以按照上述扣除标准享受税收优惠。

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证明资料,包括被赡养人的身份证明、赡养人月平均收入证明等。

(二)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不得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三)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扣除额不能超过2万元。

其他事项

(一)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计算方法、适用范围和扣除标准,自本次政策调整之日起生效,之前的政策规定与本次政策调整相抵触的,以本次政策调整为准。

(二)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申请、审批和享受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引导和辅导,确保纳税人正确享受税收优惠。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2月24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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