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兄妹赡养老人纠纷案件判决书

作者:夏树繁花 |

案由:兄妹赡养老人纠纷

申请人:甲

被申请人:乙

“关于兄妹赡养老人纠纷案件判决书” 图1

“关于兄妹赡养老人纠纷案件判决书” 图1

审理法院:某某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甲、乙系兄妹,两人共同负有赡养年迈母亲的义务。母亲系甲、乙两人父母,已年迈且无子女。甲、乙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进而导致双方就赡养老人问题产生纠纷。甲认为乙未履行赡养义务,请求法院判决乙承担赡养责任。

审理过程

1. 审理法院组织调解,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 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乙承担赡养责任,并每月支付甲一定的赡养费。

判决理由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子女的电影、音乐、文艺作品等人员,有义务按照其所得收益的一部分支付给父母。”本案例中,甲、乙双方共同负有赡养年迈母亲的义务,且母亲无子女,故甲、乙双方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子女有赡养老年人的义务。无子女的老年人有依法享受赡养权的权利。”、“无子女的老年人可以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责任。子女无赡养能力时,老年人有依法申请社会救助的权利。”本案例中,甲、乙双方作为年迈母亲的子女,应当承担赡养责任。乙作为无子女的老年人,有权依法享受赡养权。

3. 乙虽然在本次纠纷发生前,曾与甲产生矛盾,但甲并未向乙提出赡养要求,且乙在母亲病危期间,未表示拒绝赡养。故乙在本次纠纷中具有赡养义务。

判决结果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审理程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乙承担赡养责任,并每月支付甲一定的赡养费。

判决履行

判决生效后,乙应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按照判决金额每月支付甲赡养费。甲、乙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

特此判决。

某某人民法院

日期: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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