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姐弟共同赡养老人的协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世纪初条:“父母子女,为相互继承之当然依据。子女,为父母之继承人;父母,为子女之继承之基础。”盖父母生子女,子女养父母,皆为天理之常。然岁月无情,父母 eventually离世,而子女又当如何承担赡养之责?是为解决此事,双方协议达成如下: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签订:
甲方:姐姐(姓名)
乙方:弟弟(姓名)
鉴于双方系姐弟关系,为规避法律风险,特此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在父母离世后之赡养责任。
条 赡养责任
1.1 双方同意,在父母离世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1.2 双方应按照父母的生前的意愿和实际需求,为父母提供生活、医疗等方面的照顾。
1.3 双方应共同承担父母丧葬、祭祀等费用。
第二条 财产分割
2.1 双方同意,在父母离世后,将共同继承的父母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比下:
(1)甲方 receive 50% 的父母财产,乙方 receive 50% 的父母财产。
(2)如父母财产中包含房产,甲方 receive 60% 的房产,乙方 receive 40% 的房产。
(3)如父母财产中包含存款,甲方 receive 70% 的存款,乙方 receive 30% 的存款。
2.2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内容,合理分割父母财产。如双方对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条 履行和争议解决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
3.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约定
4.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4.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修改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关于姐弟共同赡养老人的协议 图1
以上仅为协议案,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区、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建议在签署正式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