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法律解答在此!
孙子,字孙武,古代著名军事家也,著《孙子兵法》。此书不仅论述兵法,亦及居家之道。有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居家之道,亦不可不察。孙子之《兵法》虽主战争,然亦及家庭养老之道。有云:“兵者,未战而庙算;居家者,未雨而缪算。”是知,养老之道,亦为家庭之重要事务。就“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作一法律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一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从法条规定来看,孙子作为一个人,当然也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孙子具体的赡养义务。按常理,孙子应承担对父母的生活、精神等方面的照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两条规定的:“夫妻双方都有履行婚姻义务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此处所指的“子女”,显然不仅包括夫妻双方,还包括子女。既然孙子作为子女,理应承担对父母 Alzheimer"s 的赡养义务。
孙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一)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二)父母有特殊困难,需要子女适当照顾的……”既然孙子属于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则其应享有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
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未规定孙子在享受权利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处的法律空白,为避免孙子在履行赡养义务中产生纠纷,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修订,明确规定孙子在享受权利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利。”作为子女,孙子在家庭财产中,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应享有与父母平等的权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孙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孙子作为子女,理应承担对父母的生活、精神等方面的照顾。孙子在享受权利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修订,明确规定孙子在享受权利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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