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因赡养老人并户申请的通知

作者:第十人称 |

因赡养老人并户申请书是指在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向户口所在地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将该老年人的户口从原户口所在地迁入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有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条一款的规定,老年人有依法享有对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赡养权利和接受赡养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制度》第十条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应当为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因本人或者直系血亲、配偶的死亡,需要移入户口进城的;(二)因本人或者直系血亲、配偶的疾病,需要就医治疗,而本人没有或者没有直系血亲、配偶的;(三)因本人婚姻状况的改变,需要户口进城的;(四)因本人取得编制的单位要求进城的;(五)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进城的。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老年人的身份证明、老年人的生存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机关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后,如果符合条件,将批准申请人的户口迁移申请,并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有子女无父母、有父母无子女或者父母已经去世等情况,需要相关的证据,机关将会进行审核认定后,再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中,因赡养老人并户申请书是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为了照顾老年人生活而向机关提出的一种特殊户口迁移申请,旨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利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关于提交因赡养老人并户申请的通知图1

关于提交因赡养老人并户申请的通知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提交因赡养老人并户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提交因赡养老人并户申请的通知 图2

关于提交因赡养老人并户申请的通知 图2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年满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

2. 申请人的父母或者配偶年满60周岁,且需要由申请人赡养。

3. 申请人因父母或者配偶去世、获奖、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负担加重,需要将户口从原籍迁移至其他地方。

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机关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被赡养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与被赡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申请人的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者生活来源证明;

(4)申请人拟迁移至地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疾病诊断等。

2. 机关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应当批准申请人将户口迁移至其他地方。不符合条件的,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

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机关审核发现有虚假陈述,机关有权撤销申请并依法追究申请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被赡养人应当配合申请人的户口迁移,如拒绝或者阻碍,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3.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机关或者律师寻求帮助。

其他事项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的有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 本通知解释权归机关。如有变动,机关应及时予以公告。

请各地机关认真组织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

(公章)

日期:2022年X月X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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