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赡养老人税收政策的相关通知》

作者:各不打扰 |

关于调整赡养老人税收政策的相关通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国家和社会发展boarding委员会、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六部门《關於調整赡养老人稅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发挥稅收政策在支持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調整赡养老人稅收政策的基本原則

(一)繼續堅持和完善让观众在每個稅收政策設計和實施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原則。

(二)根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完善赡养老人稅收政策,充分发挥稅收政策在支持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調整赡养老人稅收政策的主要內容

(一)調整赡养老人稅收政策的對象和標準

1. 調整赡养老人稅收政策的對象。赡养老人稅收政策調整的對象為具有赡养老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簡稱為“赡养人”)。

2. 調整赡养老人稅收政策的標準。赡养老人稅收政策的標準根據赡养人的收入水平、老年人的生活狀況等因素進行調整。

(二)調整赡养老人稅收政策的具體措施

1. 自《通知》實施之日起,赡养人應按照新的稅收標準缴纳赡养老人稅收。

2. 赡养人應按照新標準报送赡养老人稅收申报表,並按照规定的時限缴纳税款。

3. 赡养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自動申报或者手動申报的方式進行稅收申报。

4. 赡养人應按照新標準 comply with the new tax policy for supporting elderly parents, and submit the declaration of supporting elderly parents tax according to the stipulated time limit.

相關法律责任和風險提示

(一)違反本通知规定,赡养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赡养老人稅收的,由国家稅務總局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罰。

(二)赡养人未按照规定报送赡养老人稅收申报表的,由国家稅務總局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罰。

(三)赡养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並未依法申报的,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並適用於尚未满18周岁的死亡建設設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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