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赡养老人优惠政策的相关问答》
关于个税赡养老人优惠政策的相关问答
背景知识
个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第四五项明确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减除费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减除费用用的加计扣除的指标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优惠政策内容
1. 父母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支出,可以按照20%的加计扣除比例进行扣除。如果父母为子女接受教育支付了學費、杂费等费用,可以按照20%的比例加计扣除。
2. 子女继续教育方面的支出,可以按照25%的加计扣除比例进行扣除。如果子女为继续教育支付了学费、杂费等费用,可以按照25%的比例加计扣除。
3.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10%的加计扣除比例进行扣除。如果购买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按照10%的比例加计扣除。
4. 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的加计扣除比例进行扣除。如果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的比例加计扣除。
5. 赡养老人方面的支出,可以按照20%的加计扣除比例进行扣除。如果子女为父母支付了赡养费用,可以按照20%的比例加计扣除。
注意事项
1. 赡养老人方面的支出,只能由子女支出,不能由父母支出。
2. 计算加计扣除的优惠额时,需要按照不同项目的实际支出金额进行计算,不能统一计算。
3. 计算加计扣除的优惠额时,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逐项计算。
4. 计算加计扣除的优惠额时,需要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的规定,进行 interpre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