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赡养老人退税政策的协议》
关于实施赡养老人退税政策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对老年人的赡养和关爱,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现就实施赡养老人退税政策达成以下协议:
条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老年人的关爱与赡养,降低老年人在税收方面的负担,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具有公民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 退税政策
3.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本协议规定,自愿申请退税。
3.2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退税原因、退税金额等;
(2)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
(3)赡养老人退税证明,包括以下
- 申请人的子女数量和赡养父母的能力;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 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证明;
-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3 税务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4 自税务机关批准退税之日起,申请人按照税务机关通知的要求,向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第四条 退税金额
4.1 退税金额按照申请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算。
4.2 退税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
4.3 退税申请人在本协议签署后1年内未申请退税的,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已退税款。
第五条 组织实施
5.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由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5.2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协议的宣传和解读,确保纳税人全面了解退税政策。
5.3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退税申请材料的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关于实施赡养老人退税政策的协议》 图1
5.4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内部协作,确保退税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六条 争议处理
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申请人):
乙方(被申请人):
丙方(税务机关):
日期:2022年12月31日
以上仅为协议案,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合规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