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政策的公告》
公告
关于明确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政策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政策进行明确。
扣除标准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赡养老人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享受专项扣除:
1. 父母年满60周岁的,每个父母每月可以享受2000元的扣除额度。
2. 父母年满65周岁的,每个父母每月可以享受3000元的扣除额度。
3. 父母年满80周岁的,每个父母每月可以享受4000元的扣除额度。
扣除方式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赡养老人支出,纳税人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扣除:
1. 纳税人应将赡养老人支出计入其子女教育支出,按照子女教育支出项目中“其他”类别的标准进行扣除。
2. 纳税人应将赡养老人支出作为专项附加扣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其他规定
1.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应在税收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享受,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2.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他项目中关于赡养老人支出的扣除。
3.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其子女应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
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