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关于实施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发挥赡养老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家庭和谐、社会进步,现就实施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事项公告如下:
减免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
(一)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二)已获得子女赡养的老年人。
(三)无子女的老年人。
减免比例
符合享受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的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享受5%的减免。
申请享受减免
符合享受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的居民,应当向其任职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申请享受减免。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赡养老人证明,包括老年人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老年人身份证明等。
(三)申请人与老年人的签名。
(四)其他需要的材料。
享受减免的程序
(一)申请享受减免的居民,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表格》,并将其送交任职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二)任职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和享受减免的比例。
(三)符合享受减免条件的申请人,其任职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每月30日内,将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报告给税务机关。
(四)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其他事项
(一)享受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的居民,在享受减免期间,其子女赡养老人也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的待遇。
(二)享受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的居民,如果其子女不再赡养老人,或者其子女已经去世,税务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停止享受减免。
(三)享受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的居民,如果其子女存在转移、挥霍、滥用等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取消其享受减免的资格。
(四)对不符合享受赡养老人个税减免政策的居民,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其已享受的减免税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2月24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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