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政府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保障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现就汉中市政府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做如下公告: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费,是指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费用。根据汉中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按照子女数量、年龄及一方当事人经济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 子女数量较多的,抚养费按照子女数量的二分之一计算;
2. 子女年龄在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按照子女年龄的十分之一计算;
汉中市政府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的公告 图1
3. 子女年龄在八周岁以下的,抚养费按照子女年龄的十分之一计算。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 支付方式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是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分期支付是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期支付子女抚养费。
2.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协商确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协商不一致的,经人民法院判决,方为有效。
3.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和实际负担能力合理确定。支付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支付义务,不得拖延、减免或抵销。
其他相关事项
1.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当根据子女的具体情况、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和实际负担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恶意协商确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抚养费标准。
2.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就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金额、时间等方面达成一致。协商不一致的,经人民法院判决,方为有效。
3.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子女抚养费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奖金、存款证明等。如有虚假陈述,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汉中市政府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汉中市政府
(公告发布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婚姻家庭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