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起诉状:关于婚姻破裂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诉讼请求
上海离婚律师起诉状是指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程序中,律师代表当事人(通常是离婚申请人)所撰写的书面诉讼文书。这份起诉状是当事人请求法院依法审理离婚案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起诉状应包含以下
1.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职业等。
2.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说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
3. 诉讼请求:明确申请人要求法院作出的判决内容,如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
4. 事实和理由:详细陈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感情生活的现状、导致离婚的原因等,以便法院了解案情,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条件。
5. 证据: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申请人所主张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可以是书面材料、录音、录像、照片等。
6. 法律依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说明申请人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
上海离婚律师起诉状的提起,需要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已经充分沟通,充分了解对方的意愿和事实,确信自己可以证明案件事实。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理由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受理案件并通知当事人。
上海离婚律师起诉状是在离婚诉讼中,代表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要求清晰、准确地陈述事实和理由,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依据。
上海律师起诉状:关于婚姻破裂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诉讼请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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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诉讼请求:
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np hoversum或双方np hoversum等情况下,可以申请。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因感情不和已分居满两年,双方均np hoversum,故原告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根据子女的年龄、生活惯、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进行抚养。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共有子女(子/女)名(请填写具体姓名),年龄分别为(请填写具体年龄)。考虑到子女的年龄、生活惯以及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原告请求法院将子女判归自己抚养。
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双方协商一致,请求法院依法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告放弃抚养权的情况下,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分割共同财产。
诉讼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法》的规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本案中,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证据:
1. 结婚证复制件;
2. 子女抚养权调查报告;
3. 财产分割方案;
4. 诉讼费用缴纳凭证等。
上海离婚律师起诉状:关于婚姻破裂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诉讼请求 图2
以上仅为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内容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