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载离异,孩子抚养权归母亲:情感纷争背后的法律故事

作者:走心小迷妹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结构、家庭关系以及家庭纠纷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情感纷争,成为影响家庭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以一起离异家庭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为例,探讨情感纷争背后的法律故事,以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法律参考。

案情简介:

甲与乙于在某市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某年某月某日协议离婚。离婚时,甲与乙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将婚生的女儿(以下简称为“女儿”)由母亲乙抚养,甲则每月支付抚养费。自离婚之日起,甲与乙之间的情感纷争不断,多次发生争吵,甚至出现暴力冲突。为了保护女儿的合法权益,甲向法院提起抚养权诉讼,要求将女儿的抚养权归自己。

法律分析:

六载离异,孩子抚养权归母亲:情感纷争背后的法律故事 图1

六载离异,孩子抚养权归母亲:情感纷争背后的法律故事 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时,抚养权应当根据子女的年龄、生活惯、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抚养权归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裁量。”在本案中,甲与乙在时,已经达成一致将女儿的抚养权归母亲的协议,但甲在后发现乙存在严重的抚养能力缺陷,无法满足女儿的日常生活和情感需求。甲提出抚养权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而终止。后,父母双方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在本案中,甲作为女儿的父亲,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乙作为女儿的母亲,也应尽到抚养义务。虽然甲与乙已经协议,但并不能改变甲与女儿之间的法定亲情关系。甲要求将女儿的抚养权归自己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审理法院在审理本案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甲与乙在时的抚养权协议、女儿的年龄、生活惯、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作出了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父亲甲所有。甲应每月支付给乙一定的抚养费,以满足女儿的日常生活和情感需求。

判决结果出来后,甲与乙均表示服判。虽然甲与乙在时已经协议将女儿的抚养权归母亲乙所有,但由于乙在抚养女儿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抚养能力缺陷,无法满足女儿的日常生活和情感需求。甲在提起抚养权诉讼时,提出了自己的合理诉求,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通过本案,我们在家庭关系和情感纷争中,法律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涉及抚养权、子女利益等方面的问题时,法律的规定和审判原则更为明确和严格。作为当事人,在遇到家庭纠纷时,应理性对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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