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抚养安排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子女抚养安排事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分别为子女的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及非监护人(以下简称“非监护人”),双方共同承担子女抚养责任。
条 子女抚养权及责任
1. 甲乙双方同意,子女的抚养权及责任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分配。具体比例为:甲方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照顾、教育、医疗等费用,占子女抚养总费用的60%;乙方负责子女的学业成绩、品德培养、精神成长等事务,占子女抚养总费用的40%。
2. 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不得因抚养权归谁而对抗对方。如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子女抚养费用
1. 子女抚养费用包括日常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保险费用等,双方按照协商的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具体比例为: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2. 子女抚养费用应按年度进行预算,并经双方同意后进行支付。如一方未按协议承担抚养费用,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支付部分的5%计算,自欠款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
第三条 子女教育及成长
1. 双方应共同参与子女的教育及成长过程,尊重子女的意愿,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2. 子女的学业成绩、品德培养及精神成长等方面,双方应共同承担责任。如一方在子女教育方面未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子女 medical 保健
1. 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医疗保健责任,确保子女的身体健康。如一方未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子女的医疗保健费用,双方按照协商的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具体比例为: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如双方在子女抚养方面出现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如一方擅自变更协议内容,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可向法律专业人士寻求法律意见和帮助。
关于子女抚养安排的协议 图1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子女抚养安排的完整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