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子女抚养判决书范本
非婚子女抚养判决书范本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婚子女与父母有自然的血缘关系。当父母双方无法维持婚姻关系时,非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后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在此,我们提供一个非婚子女抚养判决书范本,供参考。
(注:以下范本为简化版,实际判决书应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调整。)
非婚子女抚养判决书范本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民法学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庭审理此类案件的实际经验,制定本判决书范本。各方当事人系因非婚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本庭。经审理查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如下事实和证据:
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张三,男,身份证号码:110102199002020XXX,现居住于。
乙方:李四,女,身份证号码:110102198512050XXX,现居住于。
案件事实和证据
1. 双方当事人于2018年1月1日因感情不和导致分手,双方均未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
2. 2018年1月1日,张三和李四生育一女张小,张小始终由张三抚养。
3. 2018年1月1日,张三和李四达成一致意见,将张小抚养权归张三。
4. 2019年12月1日,张小因疾病需要进行手术,张三和李四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张小抚养权归李四。
5. 2020年12月1日,张三和李四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张小由李四抚养,张三每月支付人民币1000元作为抚养费,直至张小年满18周岁。
6. 2021年1月1日,张三向李四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申请,李四不同意。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一)感情不和;(二)一方已经丧失了夫妻生活能力;(三)一方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维持夫妻关系;(四)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五)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的其他原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子女的抚养权,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年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决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学》编,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判决结果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本庭经审理认为:
非婚子女抚养判决书范本 图2
1. 双方当事人对非婚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的一致意见合法有效。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应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虽然双方当事人已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但未能在判决书中明确表述,故本庭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一致意见予以采纳。
3. 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结果符合双方当事人及子女的利益,本庭予以支持。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应自行协商解决感情问题。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庭现判决如下:
法律效力
1.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张三应每月支付人民币1000元作为张小抚养费,直至张小年满18周岁。
2. 如张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支付抚养费,张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判决书自送达双方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特此判决。
审判员:XXX
日期:2023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