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协议书

作者:俗又厌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条 子女抚养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离婚后,双方互不抚养子女。

2. 子女的抚养权归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由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如甲乙双方协商不一致,双方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3. 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承担。具体比例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4. 子女在寒暑假期间,可选择由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进行抚养。如一方抚养,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贴。

5. 子女在治疗疾病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协作,积极为子女寻求治疗,并共同承担治疗费用。

第二条 子女探视权

1. 甲乙双方同意,离婚后,另一方有权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定期探视子女。探视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在子女探视期间,父母应共同负责子女的 safety、健康和权益。

3. 如一方未履行探视权,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离婚后子女抚养协议书 图1

后子女抚养协议书 图1

第三条 子女教育和成长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双方应共同关心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共同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学和生活环境。

2. 双方应尊重子女的意愿,鼓励子女积极向上,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3. 子女在重要的人生节点(如升学、就业等)时,双方应共同参与,给予关心和支持。

第四条 协议的效力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修改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不受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限制。

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协议,以解决后子女抚养问题。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特此声明!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建议在签订前征求专业律师意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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