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争议:六岁子女该归谁抚养?
抚养权争议是指在、监护纠纷、抚养权争议等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决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对于六岁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关抚养权归属的规定,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因此,在抚养权争议中,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父母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惯、意愿等因素,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如果父母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抚养权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在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惯、意愿、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如果父母双方抚养能力相当,则抚养权应当判归双方轮流抚养。如果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存在明显差距,则抚养权应当判归能力较强的一方。
对于六岁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孩子的意愿。孩子的意愿是抚养权判断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孩子已经具备足够的认知能力,应当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尽可能让孩子选择自己愿意跟随的一方。
2.父母的抚养能力。父母的抚养能力是抚养权判断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父母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抚养权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在判断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时,应当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健康状况、抚养经验等因素。
3.社会公共利益。在抚养权争议中,社会公共利益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会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会关系到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等问题,那么人民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
六岁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惯、意愿、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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