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协议补充协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协商

作者:倒影年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与主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子女抚养

1.双方当事人同意,子女的抚养权及监护权归双方当事人共同共有。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子女的抚养方式。

2.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协议选择子女的抚养地点,并保证子女在成长过程中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及生活条件。

3.双方当事人应协商确定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合理分担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4.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协议解决子女的探亲、交流等问题。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子女的探亲、交流等安排。

财产分割

1.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原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与本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当事人同意,除原协议中已明确分割的财产外,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等,均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比例进行分割。

3.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协商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比例。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家庭责任等因素,合理分担财产。

4.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协议财产分割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变更等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财产分割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事项。

其他约定

1.双方当事人应共同遵守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如有违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

2.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1.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的补充,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另行协商补充。

3.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

(签名) (签名)

分居协议补充协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协商 图1

分居协议补充协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协商 图1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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