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子女抚养费诉讼书
原告:(以下简称原告),男/女,年龄(或其他适当年龄),现居住于(详细地址)。
被告:(以下简称被告),男/女,年龄(或其他适当年龄),现居住于(详细地址)。
案由:抚养费诉讼。
原告与被告于(时间)之间存在非婚子女关系,双方因(抚养费相关事项)产生争议,经协商无果,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非婚子女抚养费(金额)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如下:
非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非婚子女和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相同。第七条款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育权,应当根据子女的年龄、子女的身体健康状况、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被告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抚养费的协商和支付。
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非婚关系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参照子女实际需要、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非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支付。
非婚子女抚养费的协商和支付
原告与被告于(时间)之间存在非婚子女关系,双方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非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但是,双方未能就非婚子女抚养费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诸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支付非婚子女抚养费(金额)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涉及人身权益;(二)事实清楚;(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四)以及其他条件的法律规定。”,原告诉诸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符合前述条件。
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提起上诉或者再审程序。”,原告诉诸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者再审程序。
判决主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判决如下:
被告应支付非婚子女抚养费(金额)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
被告应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育权,应当根据子女的年龄、子女的身体健康状况、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非婚关系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参照子女实际需要、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非婚关系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参照子女实际需要、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非婚子女抚养费诉讼书 图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诉讼的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涉及人身权益;(二)事实清楚;(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四)以及其他条件的法律规定。
5.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