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女方不返还彩礼,男方如权?
答辩状
兹因女方氏不返还彩礼,男方氏某甲向本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氏返还原付款项。本法院经审理,现作如下判决:
女方氏应返还原付款项人民币金额元,并支付男方氏诉讼费用人民币金额元。
女方氏如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返还上述款项,男方氏可向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涉及的和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双方争议较大。经本法院审理,现将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如下阐述:
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男方氏某甲,男,身份证号码号码,现居住于地点。
女方氏某某乙,女,身份证号码号码,现居住于地点。
案件事实
双方于时间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根据双方自愿协商,男子某甲向女子某某乙支付了彩礼人民币金额元,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在婚姻关系中,女子某某乙并未履行婚姻义务,男子某甲亦未得到相应的婚姻福利。女子某某乙更是拒绝返还男子某甲支付的彩礼。男子某甲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本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氏返还原付款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男女双方的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有婚姻关系的,应当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的,一方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夫妻财产的,按照约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零七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已经结婚,一方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夫妻财产的,按照约定执行。在本案中,男子某甲向女子某某乙支付了彩礼,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成立。女子某某乙未履行婚姻义务,男子某甲有权要求女子某某乙返还原付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男子某甲因女子某某乙的过错而受到损害,女子某某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零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判决女方氏应返还原付款项人民币金额元,并支付男方氏诉讼费用人民币金额元。女子某某乙如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返还上述款项,男方氏可向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判。
日期:年月日
书记员:姓名
法官:姓名
法官助理:姓名
法警:姓名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