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委托协议最新版
协议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委托管理问题,保障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旨在明确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上的委托管理事项、委托、委托期限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主体
本协议的甲方为:____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_____。
共同财产范围
本协议所称的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 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收入;
2. 生产、经营、投资所得的财产;
3.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继承、赠与的财产;
4. 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委托管理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共同财产,乙方应忠实履行委托职责,维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意愿,对共同财产进行合法、有效的管理。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愿,将共同财产用于夫妻双方的生活、教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
4. 乙方应妥善保管共同财产,防止丢失、损毁或者被盗窃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委托期限
本协议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夫妻双方离婚或者死亡之日止。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支付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若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此声明:本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放弃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本协议仅作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委托管理协议,不涉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变更。
夫妻共同财产委托协议最新版 图1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