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与排除: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围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夫妻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共有的财产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下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关系解除时已经协议分割
当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已经通过协议将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并且分割后的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双方约定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约定财产,并且这种约定已经得到了双方的认可,那么这种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赠与或者遗赠的财产
赠与或者遗赠的财产,如果已经在赠与或者遗赠的时候明确表示为赠与或者遗赠给某一方,那么这部分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过,如果在赠与或者遗赠之后,夫妻双方对此进行了分割,那么分割后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双方约定放弃共有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共有财产。这种约定必须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否则无效。一旦夫妻双方达成了这种约定,这部分财产就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一方偷偷处分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偷偷处分了共同财产,并且这种行为得到了另一方的同意或者追认,那么这种行为不构成夫妻共有财产的丧失。但是,如果这种行为导致了夫妻共有财产的丧失,那么这种财产就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共有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这种财产就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种情况下,受到损害的夫妻共有财产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在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协议将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或者夫妻双方约定财产,或者赠与或者遗赠的财产已经明确表示为赠与或者遗赠给某一方,或者夫妻双方约定放弃共有财产,或者夫妻一方偷偷处分财产,或者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共有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与排除: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图1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得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和其他财产。在中国,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和排除是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问题,也是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和排除,也应当遵循平等、公正、公平的原则。
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
1. 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根据中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有约定,应当约定明确。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按照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 夫妻双方继承的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与排除: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围 图2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中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
3. 其他共有财产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夫妻双方还可能获得其他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的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等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的排除
1. 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中国《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应当归一方个人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赔偿金等;
(3)一方因意外死亡所得的财产;
(4)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所得的财产。
2. 夫妻双方约定
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国《婚姻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排除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但不得排除法律规定的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得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和其他财产。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和排除,应当遵循平等、公正、公平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共同劳动所得、继承和其他获得夫妻共有财产,但不得排除法律规定的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