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与天津市的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工资、奖金以及其他收入。
2. 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体现夫妻双方平等权益的重要保障。
天津市的相关法律规定
《天津市婚姻家庭条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与我国《婚姻法》基本一致,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和分割原则。
1.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与天津市的相关法律规定 图1
《天津市婚姻家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工资、奖金以及其他收入;(二)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2.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天津市婚姻家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进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以其他形式达成一致;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或者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体现夫妻双方平等权益的重要保障。天津市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分割原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中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