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前财产继承法全文
章 总则
条 为了规范婚前财产继承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制定本法律。
第二条 本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婚姻关系的财产继承。
第三条 婚前财产继承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 婚前财产继承应当尊重男女双方的意愿。
继承人的资格
第五条 继承人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的自然人。
第六条 婚前财产继承权的取得,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继承的财产为婚前财产;
(三)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
第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作为婚前财产继承的财产: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作为婚前财产的,除外;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作为婚前财产的,除外。
继承份额
第八条 婚前财产继承,按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进行分配。继承份额的比例,应当根据继承人的经济能力和继承财产的份额确定。
第九条 继承人应当对继承财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前财产继承法全文 图1
第十条 继承份额的划分,应当有利于继承人之间的公平与公正。
继承程序
第十一条 婚前财产继承,应当由继承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继承权证明。
第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自继承权证明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办理继承手续。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继承人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本法律规定的,应当批准继承;对不符合本法律规定的,应当不予批准,并通知继承人。
第十四条 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继承权证明;
(二)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第十五条 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应当依照本法律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继承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继承手续。
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法律的规定的,由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继承人应当履行本法律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者不合法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将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作为婚前财产的,未办理继承手续的,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共同继承。
第十九条 夫妻双方约定将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作为婚前财产的,未办理继承手续的,视为双方各自所有财产,分别继承。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法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法律的解释权归婚姻登记机关。
第二十二条 本法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